关于排查返校后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[2020]364号)《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教职员工和学生防护手册》,以及近期我校学生返校工作安排,现就进一步加强排查返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排查安排
2017-2019级全体学生(含研究生)
二、排查对象
重点排查受疫情影响导致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。主要包括:
(一)上学期成绩严重下滑的学生;
(二)有心理异常的学生;
(三)家庭及个人有异常或突发事件的学生;
(四)在本学院重点关注名单上的学生;
(五)曾去过或居住过中、高风险地区的学生;
(六)近期从境外返回的学生;
(七)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、核酸检测阳性者、疑似病例、密切接触者的学生;
(八)返校后有发热、咳嗽、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学生等。
三、排查方式
(一)各学院心理健康专管教师、班级辅导员可通过对学生生活状态的观察来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;
(二)各班级辅导员可通过班会或其他活动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;
(三)各班级可通过学生群体相互帮助,尤其要发挥校院学生会心理服务部成员、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长的作用,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;
(四)其他根据学院、班级自身情况可以采取的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方式。
四、排查和报送要求
各学院心理健康专管教师、班级辅导员参照访谈提纲,通过访谈方式对学生目前心理健康状态做初步了解,填写《访谈记录表(参考)》(附件1)。
各学院根据访谈情况,对于有严重心理问题、需要后续的衔接、支持以及有心理咨询需求的个案,填写《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2)于9月18日前加盖公章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(行政楼南110办公室)。
联系人:贾涛,李颖;电话:5500081。
学生工作处(部)
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
2020年8月31日